標章申請步驟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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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日期:107-07-13
(一)步驟說明:
步驟1:軟體檢測
請以單機版檢測工具(Freego2.0)檢測通過。「下載頁面(另開新視窗|)」
步驟2:登錄申請案件基本資料
2-1登錄成為會員,由承辦人填寫相關基本資料。
(1)若為政府機關,應以「我的E政府」會員之公務帳號登入申請。
(2)若為民間團體則可以「我的E政府」會員或「本站會員」提出申請。
2-2登錄後點選「申請標章」,填寫標章申請表格資料如標章機關代碼、網站名稱、網址、標章等級及上傳通過軟體檢測報告。
步驟3:自我評量
依規範2.0稽核評量碼內容填寫相關資料,完成自我評量報告。
步驟4:申請料審核
4-1通過:進行人工檢測
4-2不通過:退回申請單位,可依報告內容修改後,立即重新提出申請。
步驟5:進行人工檢測作業
申請單位於登錄後,原則上於7個工作天內進行「軟體/人工」抽檢。
步驟6:檢測報告結果
皆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申請者,或申請者可登錄會員專區觀看記錄。
6-1檢測不符合:退回申請單位
通知退回原申請者修正,需於7日後重新提出申請,重覆步驟1至5。
於本會或本會委託其他政府機關之檢測網站系統將會自動移除未符名單。
6-2抽檢符合:給予申請單位標章連結路徑
記錄於本會或本會委託其他政府機關之檢測網站之「檢測紀錄」。
標章自核發起三年有效。
標章符合超過半年以上則進行抽測。
6-3限期改善
通知原申請者於5個工作日內修正,若未回復則刪除標章。
以會員身分登錄,回覆檢測報告則再次安排人工檢測作業進行,重覆步驟5至步驟7,並記錄於「檢測紀錄」。
步驟7:抽測
對於標章符合已滿半年之網站安排抽測。
步驟8:結合身障者檢測
安排身障者進行抽測,重覆步驟5至步驟7,並記錄於「檢測紀錄」。
(二)作業流程圖: